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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買屋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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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凶宅?凶宅在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但內政部「房屋現況說明書」範本第11項有提及「本建築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兇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建築專有部分包含主建物及附屬建物,人沒有死在專有部分就不算凶宅,例如人在4C 跳下去死於中庭,4C戶就不算凶宅。死亡又分自然死亡及非自然死亡,兇殺或自殺屬非自然死亡 認定為凶宅,老人壽終正寢於家中等行為屬自然死亡,在規定上則不算凶宅。賣方只須擔保房屋出售不是凶宅即可,同棟大樓其他戶別若有兇殺或自殺,與賣方無關。


 

住商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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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一般來說,看預售屋及新屋的SOP包括,跑單小姐熱情地趨前迎接,安排到備好茶點的包廂,開始聊房市、聊區域行情跟同區推案、聊需求,接著看基地、看氣勢磅礡的銷售影片、看模型、看樣品屋,然後拿出平面圖選戶型、寫初步的價格、留下聯絡方式,包一袋精美的DM跟當層當戶平面圖讓你帶回家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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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重購退稅就是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須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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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斡旋金

一般買方支付斡旋金之同時,會與不動產經紀業者簽立斡旋金契約,該契約書除了明訂雙方權利義務外,最重要的就是委託斡旋議價的期間,意即委託不動產經紀業者代為議價斡旋的期限,通常為三到七天不等,逾此期限,若就買賣價金雙方無法達成合意時,則斡旋金契約當然失效,但是若在此期間,買方有其他事由需要中止時,在賣方還未簽收該斡旋金時,買方亦可透過契約約定之方式通知中止斡旋,此時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將斡旋金全數無息返還予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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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論是土地與建物登記謄本,均可分為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三部分。

  •  

    (一) 土地登記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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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頂樓加蓋、夾層屋是否合法?

    答:購屋時常聽到頂樓加蓋或是夾層屋的物件,該部份是否為違建,應事先釐清,以免日後面臨強制拆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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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要準備多少錢

答:買房子需要準備多少自備款?這個問題必須取決於購屋人買的是預售屋還是中古屋?

以及當時的銀行貸款政策而定。雖然預售屋自備款的付款週期比中古屋長,看似可以減輕購屋人的負擔,但同區域的預售屋房價卻往往要比中古屋高出至少一成甚至一倍以上,加上付款時間係依工程進度支付,購屋人無法預期真正的付款時間,所以常會發生購屋人被付款期追得喘不過氣來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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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好還是租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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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文昌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總裁、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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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不管是首次購屋或換屋都是人生中重大的決定。動輒數百千萬的交易更是牽涉極深且廣。但在消基會的統計中,購屋糾紛卻已連續數年高居消費糾紛榜首,何以致此?據統計,購屋糾紛之前十名分別為: 
 一、廣告與契約不符 
 二、退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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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產不景氣時,少有建商會推大歸模的個案,普遍以經濟型或容易出脫的產品為促銷主力。而買方在面對這種市場情況時,更要注意買好屋所應考慮以下個別要點:
一、中小坪數:一般大眾較能接受的低價位中小坪數為主的需求行產品,如三十坪左右之公寓,但買方必須考慮公共面積之比例,尤其是開放空間大樓之公共面積往往高達28%以上,實坪以所剩無幾,至於五至六坪的小套房再扣除公共面積之後,其實坪只剩四平左右可使用,因此選購時亦須兼顧實用性的考量。
二、都會區為主:市區往往都是先漲後跌的特性,在景氣時,郊區的房價跟著市區的水準而水漲船高,但不景氣時郊區的房價卻往往領先跌價,但市區房屋不景氣時,仍有許多換屋及第二戶的需求者,會利用價格較低價期間,以賣低買低之方式來從事購屋行動,因此依階段應以市區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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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者,需
1.房屋無出租。
2.無營業並供自用之住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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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面臨購屋或投資房產,總是是想找個完美無暇幫助獲利,心中總是有許多疑問,但是沒有一間房子是百分之百完美無暇,掌握「三點全露」,就能幫助你做好基本原則,靜下心來重新檢視投資方向。
 
 買時「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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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房屋後,可能會有人想要更改屋內之格局,不過,根據內政部新規定,更改房子格局,需申請室內裝修執照才行。
以往住戶如果不滿意房屋格局,會自己找室內設計師及裝修師傳來重新設計裝潢,更動大一點的,也可能變動到格局,只是房子的結構原本都是經過精密計算的,如此可能會危害到建築物結構全安及耐震強度。
依照舊建築法令規定,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室內裝修不必申請許可。不過96年2月26日內政部發布新規定,包含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集合住宅及辦公室,除了整棟建築物屬於同一所有權人所有外,大樓任一住戶要變更室內格局,都必須委任執業建築師,向縣市政府建管處辦理申請室內裝修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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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住家使用之房屋,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請檢視您的房屋稅單,適用稅率是否正確?如果適用較高的稅率,請即時申請變更,以享住家之稅率課徵。
(一)購入「新屋」或「中古屋」時,如欲作住家使用,應查看使用執照上記載之用途是否為「住宅」或查看前屋主所留之最近一期房屋稅單上用途是否為「住家用」,否則應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以免被課以非住家用稅率。
(二)購入房屋,如同時作住家及營業使用,應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依住家用及營業用之個別使用面積,分別適用不同稅率來核課房屋稅,以為節省房屋稅,但供營業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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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權狀中所載明的坪數包括『主建物』、『附屬建物』、『共同使用部份』。"公設"是指住戶共同使用或公共設施所佔用空間,是住戶出錢,大家共同使用的部份,公設越大,自己能使用的空間就越小,故一般買房子均希望公設能越小越好,不過對於注重居住品質及設施的豪宅及高級住宅,公設也不一定是訴求的重點,反而生活品質才是重點,而品質越高,公設也相對會增多。公設區分為大公設及小公設,大公設指的是全體住戶所共用的空間,如一樓大廳、機房、交誼廳、花園、游泳池、健身房等;小公設是指同層樓住戶共用的空間,如電梯、樓梯間、走道等,依照法令規定,二者都有一定的最少比例,如常用到的電梯、樓梯、走道等就是需要,只是就怕公設是在用不到的地方,如多餘的走道、樓梯間、機房、地下室、水箱、屋頂突出物或使用不到的空地及管理不善的公共設施,如設而不用的游泳池等,均是讓買房子的錢花在用不到的地方,這樣的房子房價必然下修。尤其買休閒設施多的房子更需注意,因為按現行法令規定,公設部份是房屋持有人自行共同約定持分比率,不要被不屑建商暗灌了許多公設在持坪上,多花了冤迋錢還不自知,還有一些不屑建商會把用不到的設施變成公共設施讓屋主來共同負擔,如地下停車場的車道、走道、地下蓄水池等,還有雨庇、陽台、花台、露台、騎樓、走道、機房等,如果把這些空間都加進來,私人可用的空間就相對變小很多,所以一般認為公設還是越小越好。
公設比依房屋種類各有不同,所謂公設比就是公設坪數/權狀總坪數,例如40坪房子,如公設佔10坪,室內實際坪數為30坪,公設比就是10坪/40坪=25%。
至於老舊房子號稱零公設,其實不是真的零公設,只是當時的法令沒有明確把主建物及公設區分出來,其實走道及樓梯間早已計入私人持分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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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坪數通常包括室內、陽台與公共設施面積在內。其計算方法是以皮尺實地測量出二牆心間的距離,然後長寬相乘求得其總面積,再按一平方公尺等於0.3025坪的比例換算成建物坪數。一般來說,賣主在出售房屋時均附有說明書,分別敘明本建物、陽台、公共設施面積坪數,出售面積即以此為依據,房屋完成後,其實際面積應與出售面積相符合。故買賣契約需註明兩者誤差超過依定比例或數額時,應依買賣價格計算,多退少補。
地下室除應有之公共設施面積(如電機房、樓梯間、走廊等)外,可單獨登記所有權。一般來說,地下室是否包括於出售面積內,應依買賣契約書之規定,分別論定。有些出售與地面各樓層所有權人共有持分,有些由賣方保留或單獨出售,未可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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