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新莊泰山塭仔圳重劃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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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11-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新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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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持續進行拆遷及點交作業,但因開發範圍腹地廣闊,使部分有心人士產生取巧心態,趁機偷倒廢棄物,不過在市府嚴密監控下,上周一(8日)順利揪出一家偷倒廢棄物的業者,環保局除監督其清運外,也將該業者依法移送。

    環保局表示,今(110)年8月時接獲民眾陳情,指塭仔圳重劃區內發生廢棄物非法棄置情事,經派員前往現場查看,於破袋廢棄物內夾雜之物證確認廢棄物來源,並循線查出廢棄物為未領有廢棄物清除業者受民眾委託後隨意棄置,環保局除派員到場監督業者完成清運外,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46條,將該業者移送,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地政局表示,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關乎該地區未來的都市發展,以及新北市國門之都的國際形象,對於每一塊已點交的土地相當重視,會定時派員進行巡查,掌握土地現況,如發現遭傾倒廢棄物之情事,都會即刻通報權責單位進行查處,對心存僥倖者絕不寬貸。

    另同步再次呼籲第二區所有權人,儘速於11月底前申請自動搬遷點交,以利排期辦理,將土地交由市府保管,便可避免土地遭人傾倒廢棄物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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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塭仔圳綠三停車場 11/12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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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10-0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新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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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RAY
    【新北市訊】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新莊中正路以北地區)進入工程全面展開階段,第二區(新莊中正路以南地區)也加緊腳步,於昨 (30)日正式申報開工,並於新莊區中正路、中環路口設置臨時工務所,以進行相關工程整備。

    新北地政局表示,由於第二區保留戶(重劃排除戶)較多,今(110)年12月31日自動搬遷期結束後,優先施作兩條20米東西向計畫道路,兩條路皆連接至新莊區建國一路,絕大部分道路區域位於新莊瓊林里內,現階段地上物多為農林耕地,巷弄相當狹小,屆時完成後,可改善保留戶通行方式,將影響降到最低。

    除此之外,新北地政局也將優先整理位於十七號越堤道旁的公園用地,並將交付予新北市水利局作為塔寮坑三號抽水站預定用地,以利後續排水治理計劃運行。除了工程整備外,新北地政局長康秋桂也親自加入輔導搬遷行列,與在地住家會面,了解現階段搬遷狀況及問題,並希望居民能與新北市府一同努力完成重劃。

    新北地政局表示,第二區總面積約120公頃,預計115年完工,目前尚在自動搬遷階段,民眾可騰空搬離點交,工程單位再協助免收費拆除,亦或民眾自行拆除完成後點交,工程單位也將於已點交空地興建正式工務所,以維持工程業務正常運行。新北市地政局另呼籲,第二區自動搬遷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請建物所有權人配合於期限內將建築物內物品騰空搬離、完成斷水斷電及戶籍遷出登記,並與新北市地政局申請點交。逾期未騰空搬離者,原有自動搬遷獎勵金將不發給。

    聯絡人:地政局重劃科 李科長先智 電話:(02)29603456分機3477
    發布人:地政局重劃科 陳薏云    電話:(02)29603456分機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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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9-2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新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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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
    【新北市訊】新、泰塭仔圳重劃第一區自動搬遷期至昨日(110年9月28日),市府今日開始出動大型機具,首波針對主要計畫道路施工位置,包括中港西路、泰林路、新北大道、三和路等區域進行地上物拆除及施作圍籬,新北地政局長康秋桂也親自到場指揮視察,確保工程進度順利展開。

    康局長表示,市長上任後大力推動塭仔圳重劃案,並聯合許多局處一同輔導遷移住家、工廠,區內許多民眾也都配合拆除點交,第一區內大部分建物皆已拆除完畢,惟因部分88年6月12日後興建之違章建築,因不符救濟金發放資格,無法領取自動搬遷獎勵金,因此人去樓空,卻未拆除點交。

    為確實掌握區內未點交建物的使用現況,28日派出大批人力地毯式搜索統計,經統計第一區尚有210件地上物未拆除點交,其中79間尚在進行騰空作業中,康局長進一步表示,工程單位即日出動35組大型機具,平均每日可拆除16,000平方公尺,將先著重於30米主要計畫道路以及7處臨時停車場進行拆除及施作圍籬,並進行汙水管線相關工程,臨時停車場將於整地完成後點交予新北市交通局使用。

    新北地政局呼籲,區內尚未點交的民眾仍可進行地上物點交,雖已無自動搬遷獎勵金,仍可免除房屋稅,土地交由市府管理,亦不必擔心遭傾倒垃圾受罰。

    聯絡人:地政局重劃科 李科長先智 電話:(02)29603456分機3477
    發布人:地政局重劃科 陳薏云     電話:(02)29603456分機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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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1 14:49文/記者張瀞勻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二區總面積約120公頃,於9月30日正式申報開工,預計2026年完工

在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的新莊中正路以北地區進入工程全面展開階段後,第二區新莊中正路以北地區也加緊腳步,於9月30日正式申報開工,並於新莊區中正路、中環路口設置臨時工務所,以進行相關工程整備,預計於2026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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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9-1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新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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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和路拆除空拍
    【新北市訊】塭仔圳市地重劃第一區(新莊中正路以北)自動搬遷期僅剩2週,區內民眾皆陸續搬遷,包含新莊區中正路上知名海鮮會館、大型寵物用品店也已完成點交。新北地政局釋出空拍現況,可看見許多鐵皮屋不見了,地坪重見天日,地政局表示,特別感謝配合搬遷的民眾,也呼籲尚未點交的建物請當事人把握時間,市府將於9月28日後全面施工並進場拆除所剩地上物。

    新北地政局表示,為掌握區內拆除狀況,工程單位每兩週以空拍記錄新北大道、泰林路、三和路等要道,6至8月的空拍對比即可發現巨大變化。據統計至9月13日止,工程單位拆除點交建物共113900平方公尺,另外加上多處民眾自拆建物,讓塭仔圳開發逐漸出現雛形。

    新北地政局長康秋桂表示,塭仔圳開發延宕了50年,歷經多任市長,去(109)年侯市長承擔壓力,大力推動塭仔圳重劃案,第一區重啟至今也滿一周年,區內多數民眾皆相當配合搬遷,新北市府再次呼籲,民眾申請建物點交,依自治條例規定,除自行拆除外,亦可清空屋內物品後於9月28日前騰空點交予市府拆除,不需額外收費,倘區內民眾未於9月28日前完成點交,原具有領取自動搬遷獎勵金資格的建物將無法再行申領,請民眾注意自身權益。
    新北地政局再次強調, 9月28日自動搬遷期結束後,工程將全面展開,並優先拆除新北大道、泰林路、中港西路以及三和路,仍請尚未搬離的民眾加快腳步,以利推動地方建設。

    聯絡人:地政局重劃科 李科長先智 電話:(02)29603456分機3477
    發布人:地政局重劃科 陳薏云     電話:(02)29603456分機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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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9-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新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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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政局訂於9月14、15日在新莊區公所再進行塭仔圳第二區第二批補償費發放,預計總發放金額為10億7,900萬元。(新北地政局提供)
【新北市訊】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二區(中正路以南地區)首批地上物補償費僅剩16%未領取,隨著異議複估陸續完成,新北地政局訂於9月14、15日在新莊區公所再進行第二批補償費發放,預計總發放金額為10億7,900萬元,共計728人可領取。因應疫情,此次發放採多區分流「一條龍式」,並嚴格管制進出,僅開放可領取者入場。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活動每日分上、下午兩場,二日共計4場,可領取人數728人,預計每場服務人數約182人,為落實分流管制,於區公所1樓及10樓設置數個等待區,民眾量測體溫並領取號碼牌後由工作人員協助帶位等待,以一出一進方式進場辦理領取手續,另座位數也將控管,必要時引導民眾至戶外等待,以確保維持社交距離。

新北地政局呼籲,請第二區可領取之民眾,依照公文上指定之時段前往,避免出現久候情形,陪同人數以1人為限,請民眾遵守防疫相關規則。另第二區自動搬遷期限為12月31日,請建物所有權人配合於期限內將建築物內物品騰空搬離、完成斷水斷電及戶籍遷出登記。逾期未騰空搬離者,將依法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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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區(中正路以南)

更新日期:2021-07-06

一、重劃作業辦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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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網站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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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9-0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新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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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塭仔圳第一區開工動土典禮遇疫情延期舉辦,工作人員暫時撤除布置。(新北地政局提供)
  •  
    【新北市訊】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旗艦計畫第一區(新莊中正路以北)原訂本(9)月9日盛大舉辦開工動土典禮,未料新冠疫情升溫,新北地政局為避免群聚,宣布動土典禮延期舉辦,市長侯友宜也裁示現階段全力防堵疫情,保障市民健康安全為首要任務,典禮日期將待疫情趨緩後再議。

    幼兒園群聚感染案延燒,為防止疫情擴散,市長侯友宜6日晚間宣布新北市提升為「強化二級警戒」,將視同Delta病毒備戰,疫情來得又快又猛,新北地政局秉持防疫優先,因此首當其衝的塭仔圳開工典禮宣布延期,避免各方嘉賓群聚產生風險。

    市長侯友宜表示,「面對疫情,我們共同的敵人只有病毒,同在這塊土地上,大家唯有團結一致,共同對抗防堵,才能戰勝疫情!」新北市府將全力對抗疫情。塭仔圳區內工程將在遵守防疫的最高準則前提下,進行地上物拆除及其他重劃工程,開工動土典禮則待疫情趨緩後再議。
                                             
    聯絡人:地政局重劃科 李科長先智 電話:1999、29603456分機3477
    撰稿人:地政局重劃科 陳薏云 電話:1999、29603456分機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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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資訊公告
  • 塭仔圳第一區自動搬遷期為110年9月28日前;第二區自動搬遷期為110年12月,請地上物所有權人於期限前將建築物拆除或騰空搬離,並完成斷水斷電及戶籍遷出登記,88年6月11日前興建之建物將依規定另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而工程廠商也將配合進場施工拆除地上物。逾期未搬離者,將強制拆除並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詳細自動搬遷申請5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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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資訊公告
  • 塭仔圳第一區自動搬遷期為110年9月28日前;第二區自動搬遷期為110年12月,請地上物所有權人於期限前將建築物拆除或騰空搬離,並完成斷水斷電及戶籍遷出登記,88年6月11日前興建之建物將依規定另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而工程廠商也將配合進場施工拆除地上物。逾期未搬離者,將強制拆除並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詳細自動搬遷申請5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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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定重劃區
 
公告禁止移轉及禁建等事項
1.研訂禁止或限制事項內容及期間 
2.報內政部核定 
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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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新北報導 新北市塭仔圳公辦市地重劃案近期有地主反映土地整合問題,市府考量地區內原有合法房屋權益,將建立小地主媒合平台合併配地,以鼓勵小地主參與重劃。

塭仔圳重劃區幅員遼闊,橫跨新北市新莊及泰山區。(好房網資料中心)

塭仔圳重劃區面積約468公頃,橫跨新莊、泰山兩行政區,自民國57年即為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劃定為農業區,後來解除禁限建,並於87年發布都市計畫,由農業區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等,當時即規定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一般參與重劃地主平均約能領回55%土地,近期美華新村、輔大商城等原有社區陸續向市府陳情,提出小地主持有土地太小,無法符合最小建築面積的問題。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局長邱敬斌表示,領回土地比例是依土地價值而定,因既有合法聚落屬於土地價值較高的建地,領回土地大於農地參與重劃的比例,另為保障小地主權益,透過媒合平台,將小地坪整合至可建築開發面積,透過合建重劃後,大家能繼續做鄰居。 城鄉局指出,以美華新村為例,該土地屬於建地,參與重劃可領比例較多,且參與重劃容積率為210%,遠勝於不參與重劃的115%,經試算重劃分回土地的樓地板面積比目前合法登載樓地板面積更多,再加上地上物拆除、搬遷補償等費用,肯定保障地主權益。 相關重劃細節,因涉不同合法建物條件及個人權益,市府將深入與民眾說明,目前已於7月31日、8月6日、8月24日召開說明會,後續將持續與民眾協調溝通,彙整多方意見並研擬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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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管理: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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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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