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履約保證 建商:消滅預售屋

更新日期:2010/08/17 04:11

內政部決定 明年五月起實施

 

〔記者曾韋禎、黃宣弼、林美芬/台北報導〕繼主、附建物分開計價後,內政部決定自明年五月起,實施預售屋買賣履約保證機制,避免消費者在預付價金後,卻因建商在交屋前倒閉而求償無門。

 

過去屢見建商在交屋前倒閉,致已支付價金的消費者求償無門。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決定在明年五月起,強制要求預售屋業者,將履約保證機制納入買賣定型化契約內。

 

建築業者表示,這恐將使預售制度面臨瓦解,希望在明年五月正式實施前,能與內政部討論相關配套措施。

 

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公會全聯會指出,上週五曾與內政部相關官員會商,大家都不知道怎麼做,沒想到內政部昨竟公告實施,讓業界很難理解;理事長王光祥表示,現在只能逐步討論,看能否找出可行規則及操作細節。

 

行政院消保會同意的保證機制分為二大類,由買賣雙方擇一採行。

 

一是其他替代性履約保證方式,分為四種方式。一、價金返還之保證,若建商未能如期交屋,由金融機構如數返還價金;二、價金信託,委由受託機構在信託存續期間,按契約辦理工程款交付、繳納,以達專款專用之目的;三、同業連帶擔保,由兩個同等級建商同業相互連帶擔保,若其中一建商之建案無法完成交屋時,由其他建商無條件完成本建案;四、公會連帶保證,由數家建商成立協定,若參與之建商有無法完成交屋之情況,其他任一家建商應無條件完成建案。

 

交屋前倒閉 不會再求償無門

 

另是內政部同意之履約保證方式,目前尚無腹案。

 

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相關規定在昨天公告後,有八個月準備期,內政部將在近期邀集建商公會全聯會、各縣市建商公會及有關單位溝通,訂定履約保證之妥適方式,以便明年五月一日正式實施。

 

台灣預售市場一年的規模約在八千億至一兆台幣之間,有業者指出,依目前通過的四種履約保證方式,消費者所繳的三成自備款都將被凍結在金融體系,等於使銀行多出三千億濫頭寸,將會拖累銀行,而建築業也將出現三千億的資金缺口,既然如此,建商又何必推出預售屋,乾脆全部蓋好再賣,這樣等於是把預售制度給消滅掉。

 

建商負擔增 成本轉嫁消費者

 

遠雄公共事務部副總蔡宗易表示,以目前的市況來看,消費者買預售屋,從訂簽到開工,只要付十五%價金,但對建商來說,要先投入的土地成本就佔整個推案成本的四到五成,若在台北市可能高達六十至七十%,因此消費者有土地價值的保障,就很足夠了;但既然政府政策已訂定,還是會配合,至於多出來的相關費用,恐還是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王光祥也認為,強制履約保證不僅造成建築業及周邊產業營運困難,最終成本也是會轉嫁給消費者,增加購屋成本,消費者反而是創造利益給銀行的最終負擔者。

 

王光祥指出,強制履約保證無異凍結整個建案資金,預售屋市場幾乎不再存在,對國內房地產經營、尤其小型建商,將帶來嚴重衝擊,恐影響周邊相關行業的員工生計及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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