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是由中央機關負責徵收,除關稅及進口之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由海關負責徵收外,其他都是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負責徵收,在臺北市是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負責徵收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遺產稅、贈與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以及菸酒稅。
地方稅是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所屬的稅捐機關負責徵收,臺北市的地方稅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負責稽徵,包括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與娛樂稅。其中田賦目前是停徵,也就是說要課徵田賦的土地,目前不須繳稅。

稅捐處負責地方稅稽徵
房屋稅 契稅 地價稅 田賦 土地增值稅 娛樂稅 印花稅 使用牌照稅

國稅局負責國稅稽徵
營業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貨物稅 綜合所得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遺產稅 贈與稅 證券交易稅 期貨交易稅 菸酒稅

關務署負責關稅稽徵
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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