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重購退稅就是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須符合以下條件:

 

  • 房屋/土地出售後兩年內重購或先購買房屋/土地,如為先購後售案件,應於重購土地時,已持有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為適用範圍。先賣後買者於重購後申請,先買後賣者於出售後申請。
  • 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
  • 原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所有權人同屬一人
  • 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且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 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 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7 公畝部分
  • 出售土地於出售前一年內沒有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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